目前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核心起草小组正就规划所涉及的难点问题深入探讨,并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机构和专家的意见。“此次征求意见范围较之前有所缩小。”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重新修改的根本原因是地方对"初稿"的误读,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一说到发展城镇化,地方便盲目上项目,认为这就是发展,其实不然。城镇化应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顺其自然的产物,欲速则不达。”上述人士表示,正是由于地方对城镇化根本意义的误读,对“初稿”的反应仍是项目至上、开发圈地,因此,规划修改重点便是改变地方政府固有发展观念,避免地方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走弯路。“目前多地加快城镇化速度,提高城镇化指标,是希望通过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加大土地投资开发力度,带动经济高增长。”袁喜禄说,这种城镇化冲动,是把一个长远的战略性任务当成短期的应急机制,这是忽视城镇化的基本背景,其发展方向也会脱离城镇化正常的轨道。
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差距,放宽对自愿进城落户农民的限制,降低农民落户门槛,而不在于形式上是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一些地方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空转”现象,即直接把农民的户籍变了,但并没有改变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农民需要的不是身份转换,而是福利待遇。”